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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骨折何以导致猝死

1999-09-12 来源:文摘报 梁斌 我有话说

小张是一位建筑工程师,在工地施工时被高处落下的一块水泥板砸伤,造成右侧股骨粉碎性骨折。在医院做骨牵引十余天效果不佳,遂转院做切开复位手术。然而,就在手术进行中,小张突然出现严重呛咳、呼吸困难,随即面色紫钳、血压下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骨科手术远离人体重要器官,按常理是不应该死人的。况且病人术前其他器官都健康,又没有重大的病史,家人一致认定是医疗事故夺走了小张的年轻生命,于是诉诸法律。

法医对尸体解剖时发现,死者左肺动脉内有一巨大的血栓,阻塞了左肺动脉分支。同时,在右下肢深部静脉管腔内也发现了血栓。尸检结论为:死者右侧股骨粉碎性骨折后,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血栓脱落导致左肺动脉栓塞而猝死。至于恰恰死于手术之中,则完全是一种巧合,与手术本身无直接关系。至此,一场医疗纠纷在法医的解剖刀下被平息了。

血栓是如何形成的?原来死者因右腿股骨粉碎性骨折而造成了下肢小静脉血管破裂和血管内膜的损伤,血液的凝固性可能会增加;骨折后行骨牵引治疗而长期卧床,使下肢血流缓慢。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下肢静脉血栓的形成。

因静脉血栓引起致命危害的病例虽然只是极少数,但下肢骨折或大手术后需要长期卧床的病人,都应当积极预防下肢静脉血栓的形成。要鼓励病人经常做足、趾的伸屈运动,通过肌肉的收缩与舒张来改善血液的流动状况,同时要鼓励病人争取早日下床活动。

(《祝您健康》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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